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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26 June 2009

如何可以不在乎——女病人

常见有的博主相当之严肃地义正言辞地貌视鄙视地专门撰文大骂某些匿名评论者,我的反应基本都差不多——相当之搞笑。

至于那么在乎吗?

http://lome.blogcn.com/index.shtml



如何可以不在乎
人的自尊心真是个奇妙的玩意儿,有时它表现为一种表里如一对自己的自尊自爱,有时则是为了掩盖内心或外在虚弱不足的部分。所以,当种种情形混杂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很难判断一种真实的情况存在。只能举例说明:一个人身体机能比较好的时候,他是不太容易被感染感冒病毒的,也不太容易吃了不对的东西就导致腹泻;那么一个人的生活状况比较好的时候,他也不太容易被旁人的评判和流言蜚语所影响。在论坛上有句著名的话是这样说的:假如你知道批评你的人的生活状况是什么样的,那么你就根本不会在意他们说了什么。

爱情也是。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朋友们凑在一起私下评论自己好朋友找的男朋友是什么样的:从相貌气质、审美品味到经济状况或人品。女人们总是有一种代入感,然后会自我得出结论,这个男人是否适合自己的好朋友。当然,这样的评论有时是不好让闺蜜知道的,因为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听好朋友评论自己的爱人。我身边就有这样的很多例子,因为女朋友们都不喜欢自己千辛万苦找到的男朋友,所以搞得大家都没法见面和一起玩耍了。这种事情我觉得多余,毕竟那是别人的生活。可是有时又很无奈,你看到你的好朋友遇见了一个“不对的”男人,从此沉沦憔悴下去,总是忍不住想发表一些言论。可,话又说回来,要是他们的感情足够好的话,其实他们是根本不会在意你说了些什么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短处,并且未必愿意被人评说。就好像你对一个真正的美女说“你真难看”,她基于自信和客观现实只会把这句话当做玩笑,但如果你对一个相貌普通的女孩子讲这个话的时候就要格外谨慎,因为她可能本身就不自信,你还要戳到人家的痛处,那是相当不厚道的行为。就好像俗话说的“当着秃子不说亮”那样,你不能当着没钱的人说他穷,不能当着感情本来就忐忑的情侣说他们不般配……这是一种对人家自尊心的打击。但,何尝不是一种真实的评论呢?我们总结了一下,人往往越是不如意的时候越是敏感,假如你的生活足够好、内心足够强大,那么你就可以坦然的面对各种纷纷扰扰的评论和流言不为所动,你就可以追求自己内心真实的欲望。这难道不是我们一直想要的某种境界吗?

所以我的朋友开玩笑说,现在“不要脸”简直成了一句夸奖人的话了。因为你拥有的东西越多,那么你不在乎的东西也就越多。如果你生活中充满了各种不自信和缺憾,那么你就总难免会在意别人无心的评论。就好像你自己都不相信这段爱情可以天长地久的时候,你对自己的爱情都没有信心的时候,倘若别人再不负责的说你们是不合适的,那么就太容易勃然大怒或暗自纠结了。

我记得你曾是怎样的女孩儿——孤岛客

http://9.douban.com/site/entry/102666193/view

再见,我们的歌——GOOGLE纪念贴

Google的图标非常精致,可放上来不容易,只能放文字了。要看图片得去原贴找。





今天,那支歌离开了,我们来不及给它送别
曾经我们每天都注视你
而现在,请……看着我们的惊惶,原谅我们的沉默
因我们不能知晓其后的阴谋,以简单的心揣度
因我们不能像圣乔治,和那龙搏斗
也许今后我们只能翻越那高墙去看你
不知道你此刻是否在地球别的角落继续那些故事
不知道你此刻是否正在和外星球自由的人们嬉戏?
还是,在向众神袒露你的委屈?
只是,在这个光怪陆离的网络世界里,我们应是更孤单了
可是自由啊,你的旗帜虽破而仍飞扬
那些神迹的废墟,只是凸显了真正的美之所存
你离去了,只是因你传递的消息是光,使有罪的心悸动
只因知识比一切雕像升腾得更高,只因智者享有的欢呼胜过一切君王
只因你的歌使世界青翠,愚人无处遁形
我祝这支歌在自由的国度里寿比龟鹤
在寒冰上,也吹开生命的花

Saturday 6 June 2009

外语学习的真实方法和误区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6767868/

这篇非常好,很多都写得相当到位。太长,直接点链接就好了。
下面摘一些:

对外语学习的主要误区      
我们普遍对学外语学习方法的认识是:      
1.要有语言环境, 多跟外国人交流,最好是能出国,不久自然就能会说了。   
2.学习外语要多记多背,也就是说是用记忆学语言。   
3.想纠正发音,一定要专听和模仿纯正的发音,比如BBC或VOA那种。   
4.要学习外语语法,如果语法熟练,说句子就正确了。   
5.要有词一定词汇量,要大量背单词。但背英语单词很难。   
6.以前学的是书面语或过时的英语,和现在口语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口语不好。   
7.学外语必须非常刻苦,长时间反复练习。      

“全错!而且不但错,事实正好相反!”   

就先说第3条,“纠正发音”吧。
科学实验告诉我们,只有小孩子的耳朵对各种语言有高分辨率,才可以听准任何语言的发音而模仿到位,成年人不行了。具体说,大多数人到十二岁以上就不行了,这个能力失去了。这就导致了成年人为了纠正外语发音时或提高发音准确度,单纯听和模仿标准外语发音不行,因为做不到,所以如何纠正成年人的发音的最重要环节就是提高成年人的听音准确度。而实践经验证明,多听各种非标准音,有助于成年人提高听力敏感度和分辨力,从而达到定准和自然纠正自己发音的效果。(什么是各种非标准音?比如英文 “very interesting”, 法国口音是 “vehi intehisting”,日本口音是 “veli indelisding”,中国口音是“外瑞-因踹斯停”)。当经过一段时间仔细听和分辨各种口音的适应训练后(当然不是仅听非标准音,要和该句的标准音以及自己的模仿发音进行对同时比训练),听者的听音敏感度提高了,甚至能准确分辨带口音的人来自哪个国家,发音就自然进步了。这是成年人纠正发音的科学方法,跟大家想当然的结论正好相反。


造成“哑巴英语”的最主要原因
科学家做过实验:如果听到外语需要必须在大脑中翻译的话,正常速度的语言一般人只能翻译到第三个字就跟不上了,个别人能翻出四个,几乎没有人能超过四个。可大量的句子都是超过四个单词的呀。所以我们很多同学总在那里重复简单英语而提不高。那我练得特熟,翻得特快,行吗?答案是:永远也不行。
可大家为什么非在脑子里翻译不可呢?因为大家听到英文时实际上脑子里空空没概念,但都学过每个英文字的中文解释,想一下中文解释就明白了。所以都在那里努力“转换”而做不到。那能不能不想中文,听到英文直接就理解?这是一种什么状态?答案很简单:要能用英文思维就行,说白了就是会用英文想事儿了。这个概念十年前还新鲜,现在知道的人越来越多:“会用任何语言流利交流的前提是必须能用这种语言思考,做不到的就永远不能正常交流。”这是结论,没有英文思维,永远也听不懂正常速度的英文,永远也听不了长句子,
于是我们发现,甚至外语学院毕业的同学,在说外语时都采用同一战术:“不想语法了。好不容易找到几个单词,赶紧往外蹦。”于是出来就是中式英语。难道是他们不熟悉语法知识吗?非也。因为根本来不急。大量的实验告诉我们,语法知识的多少和交流的流利程度甚至正确度是没有丝毫关系的。

英语环境的问题      
那有外语环境不就好了吗?比如出国。答案:非常错误。这一条是中国同学误解最深,吃亏最大的一条。
。”因为你听到的那些外国声音,都被语言学家称为“无效的输入”,或本人管它们叫“无效的声音”,因为不懂,跟听到的噪音没太大区别。所以并不是多听就懂,听懂是有严格的条件的。后面我们重点讲需要什么严格条件,大家先不忙。
很多同学以前认为有机会多说就越说越好,但现在又明白了,原来不会说的话,是不会在外语环境中自动变会的。
经验告诉我们在英文基础比较低时不太现实,因为对他们来说,英文解释很难懂。水平很高的同学才能用。所以国外的英文环境对原来英文水平很高的同学是很有效的。
家知道,一般拿到绿卡的人5年才能申请转美国公民。美国政府发现大部分移民5年以上英文还很差,于是试图通过修改移民政策鼓励学英文。政府提出:如果拿到绿卡后,4年就可以把英文说流利,通过考试,第4年就给公民权。但美国的语言专家们纷纷起来反对,骂政府愚蠢。大部分人明明5年都学不会,奖励其中英语好的也不能让其他人学会呀?他们说:好比大家都是饥民,你应该想办法给大家吃饱,而不是奖励其中最胖的人呀?这一职责登在了2005年《今日美国》上,后来这一政策没有实行。
那成年人在国外一般到底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把外语说得比较流利呢?国外的语言专家有很深入的研究,他们发现,前提是如果能维持外语环境(不能每天缩在本族人中),那么达到流利程度的时间需要年龄除以6。也就是说,如果三十岁到国外,需要5年才会比较流利。所以很多出国读研究生和工作5年以上的中国同学,英语可能是非常流利的。但我们发现,由于开始时基础差,很难维持外语环境,所以很多移民留学生在国外5年以上外语仍很差。   

先看成年人如何学习语言,这个大家比较熟悉。
大家最熟悉的是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Ebbinghaus 的记忆曲线,即记忆-遗忘-再记忆。有人说要忘掉七遍才能不忘,这里不再对记忆规律多讨论,总之很辛苦。
总之,成人学习语言的过程是:记忆——记忆区——知识。
总之,儿童的语言获取过程是:猜测——形成条件反射——建立语言区——实现语言思维。
  那成人学习语言的过程:学习——记忆——记忆区——知识这一途径呢?我们已经知道语言不是知识(有某些知识的成分,但那不是语言能力的本质),那语言是否在记忆区?学医学和心理学的同学比较清楚不是。就算我们没专业知识,但有这样的观察:有的人记忆受损,什么都记不得,但说话没问题。他怎么没吧语言忘了呢?原来语言本不是记忆。大家记得成龙演的“我是谁?”或Matt Damon演的“伯恩的身份”吧?两人都是连自己名字都不记得了,但说话甚至多种外语都会说。既然本不是记忆,就谈不上真正意义的“会忘记”,当然也就知道语言不应该是靠记忆或“背诵”得来的了。而记忆的方式正是成年人学习的主要手段,有人抱怨忘了也就不奇怪了。   

碎碎念——1416教室

http://renyue.ofpix.com/


从家里进城大约有一个小时的车程。坐在地铁里,我的脑子里时常会冒出很多奇怪的想法,它们毫无逻辑,但是似乎又彼此相关,我尝试把它们拉扯到一起,却感到脑子里仿佛有一套齿轮疯狂地旋转,已经到了难以控制的程度,迸出火花, 接近崩溃。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不得不勒令自己停下来,但同时又很希望这趟车可以一直开下去,我就可以在昏睡中醒来,思考,再昏睡。

摄影就是现代社会,我看到的书里有这样一句话。这让我想到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作为摄影现代主义的发端,纳吉、曼瑞那群人对摄影媒介的赞赏。他们崇尚摄影的机械性能,纳吉将摄影称为“新视觉”,把相机比作人类的一双“新的眼睛”,是帮助人观察世界的辅助工具,他曾谈到:“通过相机,我们介入了一个新的空间……我们获得了一个对立体空间更为广阔和凝练的理解。”而他另外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是,“未来的文盲,是那些不懂得摄影的人。”

但是,二三十年代艺术家与摄影媒介惊喜的相遇,并没有让公众对摄影的认知深入下去。今天,也许会有很多人骄傲地站出来说,我不是文盲,但我却发现,他们已经变成了真正的“盲人”。
是的,摄影就是现代社会,摄影的行为反射出现代人所面临的几个糟糕处境:一方面是机械化生产带来的无限膨胀的消费欲,复制,生产,复制……;另一方面是把玩机器时所产生的一种世界尽在执掌之中的快感——机器代替我们“征服”世界,相机和遥控器有同样的功效,吧嗒一下关掉电视的时候,你是世界的主宰;此外,它还满足了我们的占有欲,这个小盒子可以以如此简单的方式“拥有”你眼睛所看到的一切,异域风景,名人轶事。

但我们失去了什么呢?前几天我在华盛顿公园里看到了彩虹,我呆住了,不骗你,我有十几年没看到真正的彩虹,或者更远,大概上一次还是在物理课的实验上。我旁边的小伙子飞速地拿出相机拍照,在很短的瞬间云彩就遮住了阳光。他拍到了。但是,他只拥有了一个拷贝的彩虹,我却看到了真正的彩虹。

法国女摄影师Sophie Calle做过一个作品,叫做“盲人”(The Blind)。她询问那些从来没有亲眼目睹世界的盲人:最美的影像是什么?“绿色,绿色最美了,每一样我喜欢的东西,他们都告诉我那是绿色的,草是绿的,叶子是绿的……我喜欢穿绿色的衣服。”这是一个孩子的回答。我这才发现,我根本就不懂得“绿”这个词的含义。

Vicki Goldberg在一篇文章里将那些长存在人们头脑里的经典历史瞬间,称作“视觉缩写”。“缩写”这两个字体现了照片的功用以及它的乏力。缩写就是一包方便面,它很快捷地填饱你的肚子,但这和真正的牛肉面的味道是不一样的。更糟糕的是, 这种缩写掠夺了观者在场的第一经验,或者说,它让你以为自己已经在场,这种伪造的印象,抹平了人们和一切现场的距离,也就消除了一切现场的真实存在。这两天我看了大量的历史照片和录像,我承认,我哭了,但是很快我就发现我的眼泪是多么的廉价。因为我并不是在场的人,有些体会是我不能切身感受的。这就好像去年地震中的灾难照片,我们也都对着照片流泪,但是我们仍然不能说出“你们的痛苦我理解”这句话,我最近在一个纪录片中听到了这句话,怎么能呢?别人失去亲人的痛苦,你怎么能够了解呢。

说到灾难,摄影带来另一个糟糕的地方,就是让观看没有了禁忌。 Vicki Goldberg也曾谈到人类的这种窥阴癖,她指出,这是人类的天性,它并非是由摄影而引起,但却正是在摄影、现代媒介以及消费主义的共同作用下,这些原本应该被隐藏的影像却被很直接地带到了我们面前。我想把这个话题变得通俗一些,我当年拍照时候,有一个非常天然的想法——没有什么是不能拍的,相机给我的感觉是,只要眼睛能够看到的,就可以拍下来。后来,我逐渐发现了这个错误——有很多东西,是视觉不能表达的,这包括一些抽象的概念,也包括一些具象的场景。现在,我回过头来反思,为什么我会认为一切都可以拍下来呢?

1936年《生活》画报的发刊词虽然激情磅礴,却也在犯一样的错误:“看生活,看世界……月球背面……墙角私事……。”——没有什么是眼睛不能看到的。那个年代给我们带来很多后遗症,是照片和大众传媒勾搭在一起的效果。到了六十年代,传媒最为发达的美国,已经被影像占领。此时,一些艺术家开始反思所处的时代。他们用一种“非摄影”的态度来反抗伪装成客观档案但实质却是一种人为制造的伪自然主义的媒介影像——它们大多数已经沦为消费品。艺术家John Baldessari认为:“相机最糟糕的地方就是取景框。”因为一旦你从这里面往外看,就开始组织你看到一切。他曾经把相机扔到空中用定时的快门拍照。

艺术家和新闻记者,谁在说真话?我是学新闻的,但我必须说,那个年代,是艺术家揭开了新闻摄影的皇帝新衣。新闻照片无法客观,反而充满了主观观念,这无须否认却也毋庸质疑,因为新闻照片,试图以证据面貌存在的新闻照片,它充当的是说服的功能,而并非是简单地给你呈现出一份原始档案。比如,尤金史密斯,他从来不避讳自己加工照片的事实,他给照片填上一只手,这就是为了增加照片的吸引力,从而获得说服力。比如,著名的FSA安全管委会纪实摄影项目,其中充斥着摆拍,但是负责人Roy Stryker认为这里没有任何问题,对于他来说,为了表现出这种众所周知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使用一些摄影技巧是没有问题的。而所谓摄影技巧就是利用一种自然主义的手段,以及吸引眼球的外在形态,将信息传播给读者,这是新闻照片的信息传播链条。很多纪实摄影师自身也承认,纪实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种手段。
话题终于回到了触发我写这篇文章的出发点。在我们的生活中,媒介影像的发达似乎也开始媲美美国的六十年代,或者我们早已发达到这个程度,只是并未发觉。是时候用批判的眼光来审视这个由影像构成的世界了,因为我们不但在消费这些照片,同时这些照片又让我们以同样的方式来消费世界,最终我们的视觉变得越来越乏味和迟钝。
最近,我看到一段很有启发的文字,发言人是Edward Lucie-Smith,他谈到一种拍照的原始性( rawness ):
把注意力放到摄影主体上面的行为产生了另外一种特征,我将之称为“原始性”,摄影主题呈现出一种没有被烹调和改造过的样子,那种所谓的消化过程:视觉元素为了创造照片的需要被改造和吸收的过程,并没有发生,观看者必须自己实施这个过程。
我爱极了这段话,它让我发现,我之前所看到的影像都是被人家嚼过的残渣。


不仅仅触发视觉,还有听觉,嗅觉,有原材料的味道,大概这就是业余主义,在你拍照的时候,你关心的是摄影“主体”,而不是相机或相片。你拍到的照片,给观看者留下了很多解读的线索,而不是一个答案,甚至只是带来了一个问题。

我必须要说,这些感慨都是观看camp4投稿而引发的。有人批评我过于尖锐,以及有些好为人师,我有些在意,却也并非非常在意。我仍然觉得我没能表达清楚我的意见,即使你们已经觉得我过于尖锐了。这些照片让我有些失望,是对1416的失望,我都干了什么?说了什么?也是对摄影的失望,我们应该怎么拍?拍什么?

但是,我也想到,因为有了这些问题,我们还可以一直讨论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