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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17 November 2009

过份友善是一种病态心理吗?

善良是不是美德,美国心理学家莱斯·巴巴内尔有新理解:善良的人害怕敌意,用不拒绝来获得他人的认可。大部分友善的女性一辈子都会被痛苦、鼓励、空虚、罪恶感、羞耻感、愤怒和焦虑折磨。巴巴内尔给这种病态人格取名为‘取悦病’,改变的第一步是学会说‘我要’。"    ——以上,一朋友从《新世纪周刊》摘的。  

大致来说,有些人会很友善。友善是好事,但他们会——过于友善。  生怕遭到拒绝,生怕自己得不到认可。于是这种人很敏感,很容易被人影响。于是有求必应,不懂拒绝,哪怕为难自己。自己从不主动去做任何越界或“可能”越界的事。    (朋友引克尔凯郭尔传记:“一句玩笑都可以将他摧毁。”)      

我当时想的:    
先强调一下,“过分友善”,是指那些比普通的友善更周到、更低调、更敏感于外部世界的评价、更胆怯、更不愿意表达自我观点、为他人牺牲自我的底线更低、滥好人到了超越义务的人。

克尔凯郭尔的情况,让我想到卡夫卡。敏感,多思,忧虑,“任何障碍都可以将我克服。”  克尔凯郭尔是超虔诚的基督徒。他受到的宗教压力很大。卡夫卡则受到了父权方面的压力。  大体来说,这类“过于友善”的人,应该在精神上受到一个社会性的压力,而逐渐在自我与外界的选择判断上产生变化。    
也就是说,“我的价值”和“社会/他人/集体/外界的价值”之间,如何平衡的问题。          

原罪论——于是自我价值是低下的;利他主义——于是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是更高的。这是社会上公认一般“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原罪论可能在东方文明里比较少)。又由于在物质世界生存,社会大合作的前提下,“利他”是获得更好物质条件的基本方式(无论劳作生产、商务买卖还是公共服务),于是精神和物质上,都很容易接受“我的自我判断是无价值的——只有满足了公共利益以利他为至上才能够有好的物质生活——获得他人承认才是人生的价值所在”的观点。        等把“自我价值”压到最低,把“他人价值/公共观点”抬到最高之后,就会因为不愿意悖逆任何公共观点,被迫无限制放低自我底线,于是这个人就显得没有底线、过于友善、被别人一句话就惶惶不安了。         

如果一个人干脆出世或者涉世甚深,他便可能对公共利益和许多默认的道德规范产生一些抵触和怀疑,所以也很少产生“过于友善的人”:他们最容易接受周遭的思潮、感受公共观点的压力,接受“利他是好的”“自我价值低于公共价值”的观点,从而逐渐失去对自己的肯定,变得过分友善,或者被迫假装友善;他们不是没机会置疑自我价值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但他们没机会去理性思考“我的自我价值认定是否过低了”,因为这么做本身就违背了他们将公共利益高于自我价值的设定(有点作茧自缚)。他们既给自己设定了障碍,又不愿去触及,而且在过分友善的过程中没有遇到自我价值与公共利益重大冲突,于是就变得越来越低调,逐渐沉默。      


也有一种后果很极端的例子。大多数过于友善的人,并非“认同公共价值”,而是“不愿意抵逆公共价值”。他们没有手段或没有勇气输出自己的价值观,所以会在口是心非之间保持一种类病态的沉默和低调,压抑过久,最后制造出一些破坏性的举动。    

无论历史还是现在,经常有“某某大坏人其实曾经很友善、很温和、很有艺术天分,后来就忽然变态了”之类的故事吧?“艺术天分”是否也是一种输出自我价值观的沉默看法呢?最后的大变态是否也出于这种效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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